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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反对大学考试作弊被发现直接开除?

(来源:大学声调查)

陈大夫在大学里时也是个学渣,每到期末考试前,我们宿舍制作小抄时基本都是做好缩印八份每人一份。

而我们学校的学生守则里明确规定,期末考试作弊一经发现立即劝退,没有任何缓冲的空间。

每年学校也会杀几只鸡给我们这些猴看,在办公楼前宣传栏里一示众就是一两个月以儆效尤。

但我们这些猴子似乎并不感冒,全校每年作弊人数难以计数,真的被抓到的却总是个位数。

(来源:大学声调查)

而监考老师即使发现学生有偷看小抄的行为,一般也只是要求其提前交卷,有些甚至会对眼皮子底下的作弊行为视而不见。

当时我就感到很奇怪,学校规定的这么严,作弊被抓到的处罚这么重,那为什么考试作弊还是随处可见呢?

后来,一位因为已经退休而可以言无顾忌的返聘老教授,在课上跟我们闲扯聊到这个话题。

他很直接地跟我们说:“咱们学校这条规定实际上很蠢。”

假如你在国内读书却没见过这样的缩印小抄,

那你可能是读了一所假的大学

(来源:百度)

后来走入社会工作几年后,我渐渐明白了他的意思:

单纯靠抓到就开除来打击考试作弊,并不能带来考风考纪的好转,而经常会造成一种“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的状况。

而最终这样的校规也会被束之高阁,和你在社会上将会见识到的无数高大上法规一样,只是落在纸面上,除了需要整人的时候才会被搬出来,其余情况没人真的会在意。

没让学生不敢作弊

却让监考老师不敢抓了

在我看来,取消学位,劝退,开除实际上没多大分别,都是逼你卷铺盖滚蛋的意思。

类似规定的实质,就是让作弊的行为的成本无限大(开除应该是学校权限内最严重的处罚措施),以严刑峻法来吓阻学生通过作弊获取好成绩的冲动。但这样的做法真的有效吗?

在很多人眼里,犯错可能受到的惩罚越严重,人就越不敢犯错。

这种想法虽然普遍,但实际上很多时候并不正确。

(来源:腾讯教育)

在制定法律或学校规章,单位员工准则之类的文件时,并不是规定的惩罚越严厉就越好。

严刑峻法并不能带来社会风气的好转,这是无数历史经验早就证明过的。

在法律里,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就是“罪刑相适应”,你所受的惩罚的严厉程度,应该是和你犯错的社会危害性相匹配的,否则就必然会出问题。

重罪轻判的后果,大部分人都知道,但轻罪重判的负面效果,许多对真实社会缺乏了解的人则并不清楚。

首先,明显过重的惩罚会造成执法人员的普遍士气底下,以及各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来源:新浪教育)

在古代,小偷被抓到是要被剁手的(不是淘宝剁手而是真拿刀剁),现在还有某些中东国家(如伊朗)依然在执行这样的法律。

假如中国的刑法也改成这样,你觉得社会上的小偷会绝迹吗?

假如真有那么一天,我觉得会绝迹的不是小偷,而是敢抓小偷的警察。

警察也是人,也会有恻隐之心。如果你是个警察,发现一个十几岁孩子偷了一根面包,你是会把他送去砍手,还是会故意放他跑掉?

如果你是一名监考老师,发现下面一个学生正在鬼鬼祟祟地从袖口里掏出小抄找答案,你知道你抓了他他就会被直接开除的话,你是会直接抓住他还是假装没看见?

不是每个执法人员都像

《悲惨世界》里的沙威一样铁石心肠

(来源:电影网)

第二,轻罪和重罪的惩罚一样,还会造成本来是犯轻罪的人有动力让自己的犯罪行为升级而避免被抓。

2015年五六月份的时候,在微信朋友圈里突然疯转一条关于“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的文章,我身边已经有孩子的朋友八成以上都在各种社交平台上转发并积极表态支持。

没过几天多位法学专家就撰文批驳:如果一刀切地判人贩子一律死刑,会让他们全部成为亡命之徒。

(来源:成都全接触)

一旦发现自己被警察盯上,他们很大几率会把拐卖的孩子杀害自己轻装逃走。这样既会让被拐的孩子陷入危险境地,也增加警察抓捕的困难。

同样的问题在考试作弊的问题上也存在,为了避免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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